擇日(新居入伙、婚姻嫁娶、店舖開張、官司擇吉)


「擇日學」起源甚古,乃是自伏羲取河圖洛書而畫八卦,定二十四節氣,後又分五行,制十天干十二地支,推演出六十甲子,再依六十甲子來推算年月日時,日月的升沉,時間的更異,當為日常生活之指南,大有趨吉避凶、轉禍為福等功能。

 

「擇日學」在我國已有數千年之歷史,其間不少典籍流傳下來,如《欽定協紀辨方書》、統一歷代諸家說法,其他為《萬年通書》、《選擇求真》、《通德類情》、《選吉探原》等。而民間《通書》以利吉日良辰選擇,亦行之有年,使得傳統擇日較有可遵循的規律。

 

「擇日學」的範圍很廣泛且很實用,如婚嫁、開巿、祭祀、祈福等擇日時,可依賴通勝來判斷吉凶。我國自古以來對於男女婚姻禮俗擇日儀式,死亡喪儀擇日,皆特別重視擇選適當時刻來處事,期能趨吉避凶。

 

「擇日學」本身並無好壞吉凶的差別,而是由於空間方位的不同,經過時間的結合才有吉凶禍福成敗得失的產生。把握時間,選擇最利於自己,最配合進行事務之性質的日子,舉辦大事,就易得天時地利人和。反之犯了日子的禁忌,就失卻了天時地利人和,不單事倍功半,甚至多行多敗,成為潦倒失敗的關鍵。

 

「擇日學」說明命運乃繫於出生之時辰也,故若擇良日吉時生產,事關人一生的富貴亨通;挑選良日吉時順利生產,不但兒女將來富貴亨通、福壽雙全,且帶給全家榮華安康。以人之生辰八字喜用神與五行為主,因人之生辰、喜用神不同,而將八字排好、強弱算出、喜用之神取出,再將眾定之吉日吉時配合個人之喜用神相同者即是吉日良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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